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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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气体生产充装迁建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钰玺源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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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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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建液化气石油储备充装站一个;溶解医用氧气生产线一条;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充装线各一条;钢制无缝气瓶检验站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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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废气、扬尘;施工废水及降雨后施工场地形成的地表径流;施工噪声;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 (1)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液化石油储罐清洗废水、钢瓶外部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喷淋废水; (2)废气:充装管道内残留的废气、无缝钢瓶内残留的废气、在无缝钢瓶外部外部喷涂调和漆时产生的喷涂废气及食堂油烟; (3)噪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报废钢瓶、除锈机除锈时产生的废钢沙钢、液化石油储罐清洗油渣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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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废气: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砂石料应统一堆放,进行洒水或遮盖; 施工废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水质要求低的施工工序;暴雨地表径流,场地外围设置围墙及截水沟和临时雨水收集池; 施工噪声:减少鸣笛,减速慢行; 建筑垃圾:能回用部分,等经拆分、分类后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开挖土方:表土用于绿化,其余回填于项目区内; 运营期废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直接引出项目区排至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废水、钢瓶外部清洗废水、液化石油储罐内部清洗废水、喷淋废水、试压废水一起排入拟建的化粪池; (1)在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之前,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之后进入拟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之后回用于绿化; (2)在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之后,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之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废气: (1)充装管道残留废气:本项目充装过程中均在密闭容器和管道内进行,残留的气体为主要医用氧气、工业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为空气组分,属于无毒无害气体,且残留的液化石油气较少,故大气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2)无缝钢瓶内残留的废气:本项目内的检验站仅检验充装医用氧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液化的)、氮气、氩气的无缝钢瓶,抽残后残留的气体为空气组分,属于无毒无害气体,故大气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喷涂废气:在检验站喷涂的过程中,产生漆雾(颗粒物)污染,喷涂后干燥时,会产生废气(苯、甲苯、二甲苯),喷涂工序设置在密闭的空间内,且喷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外排。 (4)食堂油烟:安装一套小型油烟净化器于厨房所在房屋楼顶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使厨房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要求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 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设生产设备,修筑平滑路面、加强绿化降低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的影响; 运营期固废: (1) 报废钢瓶: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报废钢瓶需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体等破坏性处理,破坏性处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2) 废钢沙钢:由收集桶收集之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3) 油渣:清洗油渣应收集在残液罐内,清洗完成由清洗液化石油气储罐单位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带走处置。 (4)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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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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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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