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清查技术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4月8日—10日组织开展了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培训,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分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技术组组长、技术骨干、市普查办技术组全体成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沈贵宝同志就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技术组相关工作人员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入河(湖、库)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如何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与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培训,解读了《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通过本次培训,全市污普机构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清查建库等相关技术要求,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